车祸定责复议流程-郭昌海律师|法行宝
2025-12-13 交通事故

您好,关于车祸定责复议的流程,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如果您对交管部门给出的事故认定存在异议,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您有权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之日起三日内(注意,这里指的是工作日,不包括节假日)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的途径:

  1. 您可以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2. 也可以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需要准备的材料:

  1. 道路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需载明您的基本信息、诉求、申请理由,并亲笔签名及注明申请日期;
  2.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或者12123发送的互联网快处事故认定短信截图;
  3. 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如果当事人因死亡或受伤等原因无法自行申请,需提交派出所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申请人与死者关系证明或户口本等材料;
  5. 如果需要提供电子证据,可以刻录光盘一并提交。

复核审查的内容: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受理复核申请后,会在三十日内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1.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2. 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3. 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是否符合规定。

复核结论的分类:

  1. 如果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会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2. 如果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责任划分不公正、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会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

对复核结论的处理:

  1. 如果您对维持的复核结论无异议,可以就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自行协商解决,或者向办案单位共同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 如果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在原办案单位补充调查、重新作出事故认定书后,双方当事人同样可以就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自行协商解决,或者向办案单位共同提出调解申请,或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 如果您对复核结论仍有异议,由于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您可以就事故损害赔偿问题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提交依据请求法院对事故认定书证明力进行审查。

注意事项:

  1. 复核申请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2. 复核期间,您仍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办案单位提出调解申请;
  3. 事故复核期间不影响已放行的事故车辆维修,事故各方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了解车祸定责复议的流程。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