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上级机构申请复议不予公证的请求,需撰写正式的复议申请书,核心要点及撰写框架如下:
标题与称谓
- 标题明确为“复议申请书”,称谓为作出不予公证决定的公证机构上级主管部门(如公证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
申请人信息
- 需写明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及住址,确保主体身份清晰。
复议请求
- 直接提出核心诉求,例如:“请求撤销XX公证处作出的《不予公证决定书》(编号:XXX),并依法重新作出公证决定。”
事实与理由
- 事实部分:
- 简述申请公证的具体事项(如合同公证、遗嘱公证等)、提交的材料清单及公证处不予公证的具体理由(如材料不完整、不符合法定形式等)。
- 需附上不予公证决定书复印件作为证据。
- 理由部分:
- 法律适用错误:若公证处引用法律条文错误(如错误适用《公证法》第31条),需逐条反驳并引用正确法条。
- 程序违法:如未履行告知补正义务、未出具书面决定等,需指出具体程序瑕疵。
- 事实认定错误:若公证处对关键事实(如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性)认定有误,需提供反证(如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
证据清单
- 列明所有提交的证据名称、来源及证明目的,例如:
- 证据1:不予公证决定书(证明原决定内容);
- 证据2:申请公证时提交的材料清单(证明已履行举证义务);
- 证据3:新补充的证明材料(如补正后的文件、专业机构鉴定意见等)。
结尾与签署
- 写明“此致”及复议机构名称,申请人签字并注明日期,附联系方式以便复议机构沟通。
注意事项:
- 时效性: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67条,复议申请需在收到不予公证决定之日起60日内提出,逾期可能丧失权利。
- 形式要求:建议采用书面形式,通过邮寄(留存邮寄凭证)或直接递交至复议机构,避免口头申请。
- 专业协助:若涉及复杂法律问题(如涉外公证、新型法律关系公证),可进一步向我咨询具体条款适用及证据组织策略。
示例框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张三,男,1980年1月1日出生,身份证号XXX,住址XXX,联系电话XXX。
复议请求:撤销XX公证处作出的《不予公证决定书》(编号:XXX),并依法对《房屋买卖合同》予以公证。
事实与理由:
1. 申请人于2023年X月X日向XX公证处申请对《房屋买卖合同》进行公证,并提交了合同原件、身份证明等材料。
2. XX公证处于2023年X月X日作出不予公证决定,理由为“合同未附房屋产权证明”。
3. 申请人认为该理由不成立:
- 根据《公证法》第28条,公证机构仅需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及材料进行审查,无需额外要求未列明的材料;
- 申请人已补充提交房屋产权证明(附证据1),证明材料已完备。
证据清单:
1. 不予公证决定书(复印件);
2. 房屋买卖合同(原件);
3. 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
此致
XX市公证协会
申请人:张三
2023年X月X日
如有具体案件细节需进一步分析,可直接向我提供材料,我将协助完善复议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