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郭佳宁律师|法行宝
2025-04-30 侵权纠纷

《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是由公安部发布的,用于对人身损害后的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进行评定的行业标准。以下是关于该规范的详细解答:

一、规范的基本信息

  • 标准名称:《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
  • 标准编号:GA/T 1193-2014
  • 发布日期:2014年11月26日
  • 实施日期:2014年11月27日
  • 主管部门:公安部
  • 归口单位: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79)
  •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中国法医学会、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二、规范的主要内容

  1. 误工期评定

    • 误工期是指人体损伤后,接受治疗并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治愈(即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或体征固定所需要的时间。
    • 评定时需依据被评定人原发性损伤,结合损伤后果及恢复情况,按照规范中的具体条款,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2. 护理期评定

    • 护理期指人体损伤后,在医疗或者功能康复期间生活自理困难,需要他人帮助的时间。
    • 评定时同样需考虑被评定人的原发性损伤、损伤后果及恢复情况,并依据规范中的具体条款进行评定。
  3. 营养期评定

    • 营养期是人体损伤后,需要补充必要的营养物质,以促进损伤康复的时间。
    • 评定时需根据被评定人的营养需求、损伤情况及恢复情况,按照规范中的具体条款进行评定。

三、评定的原则和方法

  • 评定时应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确保评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 评定方法包括查阅病历资料、进行医学检查、询问被评定人等,以全面了解被评定人的损伤情况及恢复情况。

四、规范的应用

  • 该规范为处理人身损害赔偿等相关法律事务提供了客观依据。
  •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律师、鉴定机构等均可依据该规范进行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的评定。

五、注意事项

  • 评定时应严格按照规范中的条款进行,避免主观臆断和随意性。
  • 对于特殊类型的损伤或疾病,应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评定,必要时可咨询相关专家或机构。

综上所述,《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是公安部发布的一项重要行业标准,为处理人身损害赔偿等相关法律事务提供了科学、客观的评定依据。在实际应用中,我们应严格遵循该规范进行评定,确保评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