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契约如何做-林晏生律师|法行宝
2025-12-09 婚姻家庭

生前契约本质上是当事人在生前就自身去世后的相关事务(如丧葬事宜、财产分配等)作出的预先安排,通常以合同或遗嘱等形式呈现,以下从不同形式为你详细介绍如何订立生前契约:

  1. 以合同形式订立生前契约
    • 明确合同主体:合同双方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例如,一位身体健康、意识清醒的老人可以与殡葬服务机构签订生前契约,约定自己去世后的殡葬服务项目、标准、费用等内容。如果老人因身体原因无法亲自签订,可由其合法代理人代为签订,但需要提供相应的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
    • 确定合同内容:合同内容要具体、明确、合法。比如,在殡葬服务合同中,要详细列明服务的具体项目,如遗体接运、冷藏、火化、骨灰寄存等,以及每个项目的收费标准、服务时间等。同时,要确保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例如,不能约定一些违背道德伦理的丧葬方式。
    • 遵循合同订立程序:合同的订立一般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例如,殡葬服务机构向老人发出提供特定殡葬服务的要约,老人同意该要约并签字确认,合同即成立。合同成立后,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 考虑合同变更和解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例如,老人因经济状况变化,想要降低殡葬服务的标准,此时可以与殡葬服务机构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如果一方严重违约,另一方也有权解除合同。在变更或解除合同时,要遵循法定程序和合同约定,避免产生纠纷。
  2. 以遗嘱形式订立生前契约(主要涉及财产分配等事宜)
    • 遗嘱形式的选择:根据法律规定,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多种形式。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口头遗嘱只在危急情况下可以订立,且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 遗嘱内容合法有效:遗嘱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处分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财产,遗嘱中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例如,一位老人在遗嘱中将自己名下的房产全部赠送给自己的朋友,而忽略了没有生活来源的子女,这样的遗嘱部分内容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 遗嘱的修改和撤销: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例如,老人先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房产留给大儿子,后来又立了一份公证遗嘱将房产留给小儿子,那么应以公证遗嘱为准,房产由小儿子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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