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哪些是有失公平的-许莉律师|法行宝
2025-12-08 婚姻家庭

离婚协议书中,若存在以下情形,则可能被认定为有失公平:

  1. 欺诈或胁迫:

    • 欺诈:一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导致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协议。例如,一方故意隐瞒其名下隐藏的财产,使得另一方在财产分割上遭受重大损失。
    • 胁迫:一方以威胁、恐吓等手段,迫使另一方签订离婚协议。比如,以伤害对方或其家人、损害对方名誉等为要挟,使对方在恐惧中签订不公平的协议。
  2. 重大误解:

    • 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对重要事项存在重大误解,导致协议内容显失公平。例如,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价值等产生错误认识,或者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抚养费的支付等存在误解,从而签订了对自己极为不利的协议。
  3. 乘人之危:

    •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签订显失公平的离婚协议。比如,在一方遭遇重大疾病、经济困境或精神压力等情况下,另一方趁机提出极为不利的离婚条件,迫使对方接受。
  4. 协议内容明显偏离公平原则:

    •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承担等条款,若明显偏离公平原则,也可能被认定为有失公平。例如,一方几乎承担了全部债务,而另一方却几乎分得了全部财产;或者一方在子女抚养上承担了过多责任,而另一方则几乎不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后果与应对措施:

  • 法律后果:若离婚协议被认定为有失公平,受损害方有权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或变更该协议。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协议中显失公平的部分进行撤销或变更,以实现公平公正的法律效果。
  • 应对措施:若您认为离婚协议存在有失公平的情形,应及时收集证据,如书面材料、聊天记录、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以证明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或乘人之危等法定事由。同时,您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提起诉讼,一般而言,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对于重大误解的情形,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

建议:

  • 在签订离婚协议前,双方应充分沟通、协商,确保协议内容公平、合理。
  • 若对协议内容存在疑问或不确定之处,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全面的法律意见。
  • 签订协议后,若发现协议存在有失公平的情形,应及时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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