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诈骗得来的钱财是收缴还是追缴-周亚东律师|法行宝
2025-12-06 刑事辩护

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诈骗得来的钱财,既可能涉及收缴,也可能涉及追缴,具体取决于钱财的性质和案件的具体情况。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收缴与追缴的定义及区别

  1. 收缴:

    • 定义:收缴通常指的是对违法所得、违禁品等依法进行没收的行为。在刑事案件中,收缴主要针对的是犯罪嫌疑人通过犯罪行为直接获得的财物,这些财物往往具有非法性质,如毒品、枪支、赃款等。
    • 目的:收缴的目的是为了消除犯罪行为的物质基础,防止犯罪嫌疑人再次利用这些财物进行犯罪活动,同时彰显法律的威严和公正。
  2. 追缴:

    • 定义:追缴则是指对犯罪嫌疑人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行为。追缴不仅针对犯罪嫌疑人直接获得的财物,还包括其通过犯罪行为间接获得的财物,如利用赃款购买的房产、车辆等。
    • 目的:追缴的目的是为了恢复被害人的财产损失,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犯罪嫌疑人不能因其犯罪行为而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二、诈骗案件中钱财的处理方式

在诈骗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通过欺骗手段获得的财物,既可能被收缴,也可能被追缴,具体取决于财物的性质和案件的具体情况:

  1. 收缴的情况:

    • 如果诈骗所得的财物属于违禁品或非法物品,如伪造的货币、毒品等,那么这些财物将被依法收缴。
    • 如果诈骗所得的财物是犯罪嫌疑人直接用于犯罪活动的工具或手段,如诈骗用的电脑、手机等,且这些财物本身不具有合法性或价值,那么也可能被收缴。
  2. 追缴的情况:

    • 如果诈骗所得的财物是犯罪嫌疑人通过欺骗手段从被害人处获得的合法财产,如现金、银行卡内的资金、房产等,那么这些财物将被依法追缴,并返还给被害人。
    • 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将诈骗所得的财物用于消费、投资或其他活动,且这些财物已经转化为其他形式或难以直接追回,那么犯罪嫌疑人可能需要承担退赔责任,即赔偿被害人的相应损失。

三、法律依据及实践操作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这一条款为收缴和追缴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 实践操作:在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对诈骗所得的财物进行收缴或追缴。对于需要追缴的财物,会尽力查找并返还给被害人;对于无法追回的财物,会责令犯罪嫌疑人退赔被害人的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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