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舒青云律师|法行宝
2025-04-29 刑事辩护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是对该司法解释核心内容的详细解读:

一、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认定与量刑

  1. 行为方式:

    • 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销售违禁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若情节严重,即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 在网络上发布有关制作或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的信息,或其他违法犯罪信息,若被点击数或转发数达到一定数量,且情节严重,同样构成此罪。
    • 以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为目的,发布虚假信息,欺骗他人参与并收取费用,若情节严重,也将被认定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2. “情节严重”的标准:

    • 包括但不限于设立的违法网站、通讯群组数量多,注册账号数、页面浏览量达到一定数额;发布的信息被大量点击或转发;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二年内曾因相关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再次非法利用信息网络;以及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

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认定与量刑

  1. 明知他人犯罪的认定:

    • 若存在经监管部门告知后仍继续实施有关行为、接到举报后不履行法定管理职责、交易价格或方式明显异常等情形,且无相反证据,则可认定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
  2. 情节严重的标准:

    • 包括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二十万元以上;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二年内曾因相关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再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3. 法律责任:

    • 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行为人,将依据情节严重程度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刑罚。若同时构成其他犯罪,将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法律意义与影响

  • 该司法解释明确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认定标准和量刑依据,为司法机关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 它有助于统一执法尺度,有效遏制网络犯罪的发生,维护网络安全和社会秩序。
  • 同时,也提醒广大网民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利用信息网络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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