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押金收到怎么写证明-孙增律师|法行宝
2025-12-05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押金收据(证明)的撰写,核心在于确保内容完整、格式规范,并明确体现法律要件。以下为具体撰写要点及模板参考:

  1. 标题与基本信息

    • 标题直接写明“取保候审保证金收据”或“保证金收缴证明”。
    • 需包含公安机关名称、犯罪嫌疑人姓名、身份证号、案由(如涉嫌XX罪)、保证金金额(大写+小写)、缴纳时间等基本信息。
  2. 法律依据与程序说明

    • 明确引用《刑事诉讼法》第72条(取保候审决定条件)及第73条(保证金缴纳规定),说明保证金系依法收取。
    • 注明保证金缴纳方式(如现金、转账)及收款账户信息(若通过银行转账)。
  3. 权利义务告知

    • 需载明:若犯罪嫌疑人遵守取保候审规定,案件终结后保证金将全额退还;若违反规定(如逃匿、干扰证人),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面临逮捕等法律后果。
  4. 签署与盖章

    • 收据需由公安机关经办人签字、加盖公章,并注明日期。
    • 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签字确认(若为家属代缴,需注明关系)。

模板示例:

**取保候审保证金收据**  

兹收到犯罪嫌疑人【姓名】(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因涉嫌【案由】一案缴纳的取保候审保证金人民币【金额】元(大写:XXXXXXXX元整)。  

该保证金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2条、第73条之规定收取,缴纳方式为【现金/转账】,收款账户为【账户信息】。  

犯罪嫌疑人承诺遵守取保候审期间规定,若违反规定,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若遵守规定,案件终结后保证金将全额退还。  

经办人:【签字】  
公安机关(盖章):【公章】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犯罪嫌疑人/家属签字:【签字】  

注意事项:

  • 若公安机关未主动提供收据,可要求出具;若遗失,可向公安机关申请补办或复印存档。
  • 保证金退还时,公安机关需出具《退还保证金决定书》,犯罪嫌疑人凭此及原收据办理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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