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双方协商一致签订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即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体现了契约自由原则,只要双方自愿,就可以签订该类合同,为劳动者提供长期的职业稳定保障。
法定特定情形下应签订
- 连续工作满十年: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非劳动者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例如,小李在某公司连续工作十年后,若符合续订条件并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应予订立。
- 特定改制或初行合同制度: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若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当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规定旨在保护特定历史阶段下长期服务的劳动者权益。如老张在某国有企业改制时已连续工作12年且距退休不足10年,他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应予以满足。
-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订: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若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如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胜任工作)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例如,小王与B公司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在无上述解除情形时提出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B公司应予订立。
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对用人单位不履行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义务的一种惩罚性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小赵在单位工作满一年后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 明确核心条款:签署时应明确劳动合同中关于工作职责、工作场所、工作时长与休息休假、薪资待遇、社会保障等核心条款的具体内容,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 理解解除与终止条件:劳动者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中所约定的解除与终止条件,以及可能产生的违约责任,以便在必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了解在何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享有的权益等。
综上所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既包括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也包括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若您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