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般保证的保证函怎么写 要件条款是什么-王仝菲律师|法行宝
2025-12-05 合同纠纷

一般保证的保证函核心要件条款及撰写要点如下,结论前置说明:

  1. 保证函核心要件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一般保证需明确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这是区分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关键。若未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明,将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2. 必备条款清单

  • 当事人信息:需写明债权人、债务人、保证人的全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联系方式。
  • 主债权信息:包括债权种类(如借款、货款)、金额(大写+小写)、币种、利率、履行期限(如“自202X年X月X日至202X年X月X日”)。
  • 保证方式:必须明确写明“一般保证”,并引用法条(如“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 保证范围:建议明确约定(如“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等”),未约定则默认及于全部债务。
  • 保证期间:需约定具体期限(如“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未约定则按6个月计算;约定过短(如少于3个月)可能被认定无效。
  • 违约责任:可约定保证人违约时的赔偿范围(如“按未清偿债务的20%支付违约金”),但需符合公平原则。
  • 争议解决:建议约定仲裁或诉讼管辖地(如“向债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避免后续管辖争议。
  • 签署与日期:保证人需亲笔签名/盖章,并注明签署日期(与主合同日期一致或后于主合同)。
  1. 风险规避条款(建议补充)
  • 先诉抗辩权行使条件:可写明“债权人需先向债务人提起诉讼/仲裁并强制执行无果后,方可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强化一般保证特性。
  • 保证人免责情形:如“因债权人过错导致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的,保证人免责”,防止债权人滥用权利。
  • 合同变更通知义务:约定“主合同变更需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否则保证人不再承担责任”,避免主合同变更导致保证责任扩大。
  1. 示例条款片段
    > “保证人(姓名/名称:XXX,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自愿为债务人(姓名/名称:XXX)与债权人(姓名/名称:XXX)于202X年X月X日签订的《借款合同》(编号:XXX)项下债务提供一般保证。保证范围包括本金人民币100万元、利息(年利率X%)、违约金及实现债权费用。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年。若债务人未按约履行债务,债权人需先通过诉讼/仲裁并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无果后,方可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注意事项:

  • 避免使用“连带责任”“共同还款”等表述,防止被推定为连带保证。
  • 若涉及公司担保,需核查公司章程是否授权,并要求出具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 保证函建议一式多份,由各方各执一份,并留存签署现场照片/视频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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