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关于双方可重新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的条款,可参考以下表述方式:
基础条款表述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法律法规调整、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变动或双方合作需求变更等客观原因,导致原合同部分条款无法继续履行或需调整的,双方应本着公平、诚信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协商一致后,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未果的,按本合同争议解决条款处理。”
细化协商触发条件(可选)
若需明确协商启动的具体情形,可进一步细化: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任何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要求重新协商合同条款:
(1)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履行基础发生重大变化;
(2) 因第三方原因(如政府审批、供应链中断)导致合同无法按原条件履行;
(3) 双方合作目标、经营范围或商业模式发生实质性变更;
(4) 其他可能影响合同公平性或履行效果的重大变化。
双方应在收到通知后【XX】日内启动协商,逾期未协商的,按本合同第X条(如解除条款)处理。”
补充协议效力与冲突规则
建议补充协议效力条款,避免争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涉及的内容,仍按本合同执行。补充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继续协商并签订后续补充文件。”
条款设计要点说明:
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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