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再审的条件是什么-王旭东律师|法行宝
2025-12-03 行政纠纷

申请再审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认为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存在错误,进而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予以纠正的活动。以下是关于申请再审条件的详细解答:

一、申请再审的基本条件

  1. 存在新的证据:有新的证据,且这些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可以申请再审。

  2. 证据问题:

    • 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
    •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
    • 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3. 法律适用错误: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

  4. 程序违法:

    • 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 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 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 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 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5. 法律文书变更或撤销: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可以申请再审。

  6. 审判人员违法行为: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二、申请再审的时效

  1. 一般时效: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

  2. 特殊时效:

    • 二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 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三、申请再审需要提交的材料

  1. 再审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请再审的事实与理由。

  2. 法律文书: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

  3. 新证据材料: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请再审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需要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证据线索。

  4. 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如适用)。

四、特殊案件的再审条件

对于刑事、民事、行政等不同类型的案件,再审条件可能有所差异。例如,对于刑事案件,如果有审判时未收集到的或者未被采信的证据,可能推翻原定罪量刑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再审;对于民事案件,如果调解协议明显违反自愿原则,内容违反法律或者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再审。

综上所述,申请再审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在规定的时效内提交相应的材料。如果您认为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存在错误,并符合上述条件,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再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