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决定书的正文除了法律依据外,通常还包括以下内容:
案件来源与受理情况:
犯罪嫌疑人基本信息:
案件事实与证据:
立案的理由与依据:
侦查措施与期限:
其他事项:
举例说明:
假设某公安机关接到报案,称某人涉嫌盗窃。公安机关在初步调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于是决定立案侦查。立案决定书可能会这样撰写:
“XX公安局立案决定书
案件来源:报案
受理时间:XXXX年XX月XX日
犯罪嫌疑人:XXX,男,XX岁,XX省XX市人,职业:无业,住址:XX市XX区XX路XX号。
案件事实:XXXX年XX月XX日,犯罪嫌疑人XXX在XX市XX区XX商场内,趁人不备,盗窃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XXXX元。
证据情况:已掌握现场监控录像、目击证人证言等证据。
立案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XXX的行为涉嫌盗窃罪,且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侦查措施:对犯罪嫌疑人XXX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侦查期限: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其他事项:犯罪嫌疑人XXX有权委托辩护人,且本案将依法保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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