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中明确规定了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以下是详细的列举:
从业人员的权利:
- 知情权与建议权: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 批评、检举、控告权: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 紧急避险权: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 获得赔偿权: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 获得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有权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 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有权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从业人员的义务:
- 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 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 报告安全隐患: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以上就是《安全生产法》中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