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盈余公积取消了吗-姚前松律师|法行宝
2025-11-28 房产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法定盈余公积是否取消了”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法定盈余公积并未被取消。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号)中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了解到以下几点关键信息:

  1. 法定公积金的提取:适用《公司法》组织形式、组织结构及其活动准则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根据《公司法》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这说明法定公积金(包括法定盈余公积)的提取仍然是公司财务处理中的一项重要要求。

  2. 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的结余处理:通知中提到,储备基金结余转为法定公积金管理使用,企业发展基金结余转为任意公积金管理使用。这进一步印证了法定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作为其中的一部分)在公司财务中的持续存在和重要性。

  3. 不再计提的基金:虽然通知中提到外商投资企业自2025年1月1日起不再计提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但这并不等同于取消了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与这些基金在性质、用途和提取方式上都有所不同,因此不能混为一谈。

综上所述,法定盈余公积并未被取消,它仍然是公司财务处理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和相关财务规定的要求,继续提取和使用法定盈余公积,以确保公司的财务稳健和可持续发展。如果您还有其他关于财务处理或公司法方面的问题,欢迎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