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声明 网民受虚假信息诱导投资 权利受损能否要求赔偿-张津川律师|法行宝
2025-11-27 经济纠纷

结论概述:结合财政部发布的声明及新闻背景,网民因受虚假信息诱导投资导致权利受损的,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要求赔偿。以下从法律定性、责任主体、赔偿依据及建议措施等维度进行详细分析。

1. 法律定性:虚假信息诱导投资行为的性质

根据《刑法》第266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的,构成诈骗罪。本案中,不法分子伪造财政部公文、传播虚假政策红利信息,诱导网民下载APP投资,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若诈骗金额达到“数额较大”(通常为3000元至1万元以上),公安机关可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因此,网民因虚假信息投资导致损失的,可主张撤销投资行为并要求返还财产。

2. 责任主体:谁应承担赔偿责任?

  • 直接责任人:伪造公文、传播虚假信息的不法分子是直接侵权人,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若其行为构成犯罪,还需承担刑事责任。
  • 平台责任:根据《电子商务法》第38条,若APP运营平台未尽到审核义务(如未核实政策真实性、未对投资项目风险进行提示),导致用户受损的,平台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若平台能证明已尽到合理审核义务,则可能免责。
  • 第三方服务提供者:若银行、支付机构等未严格审核资金流向,导致用户资金被非法转移,可能因违反《反洗钱法》等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3. 赔偿依据:如何主张权利?

  • 民事赔偿:网民可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或第1172条(共同侵权责任),向不法分子、平台等责任主体主张赔偿。赔偿范围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如投资本金)及合理维权费用(如律师费、诉讼费)。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若案件进入刑事程序,网民可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行政投诉:网民可向市场监管部门、金融监管机构投诉,要求对涉事平台、APP进行查处,并协助追回损失。

4. 建议措施:如何降低风险并维权?

  • 投资前核实信息:通过财政部官网(www.mof.gov.cn)等官方渠道核实政策真实性,避免轻信社交媒体上的“内部消息”或“高回报承诺”。
  • 保留证据:保存虚假信息截图、投资记录、转账凭证等,作为维权依据。
  • 及时报警:发现被骗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调查。
  • 集体维权:若多名网民受损,可联合向法院提起集体诉讼,降低维权成本。

5. 热点事件延伸思考:对公众的启示

  • 提高警惕性:金融投资需谨慎,切勿因“政策红利”“高回报”等诱惑盲目投资。
  • 强化平台责任:平台应加强内容审核,建立风险预警机制,避免成为虚假信息的传播渠道。
  • 完善监管机制:金融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投资类APP的监管,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保护投资者权益。

总结:网民因虚假信息诱导投资受损的,可通过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途径要求赔偿,但需注意保留证据、核实责任主体。同时,公众应提高风险意识,避免陷入类似骗局。如有进一步法律问题,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