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人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吗-徐明良律师|法行宝
2025-11-27 刑事辩护

被取保候审的人是否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主要取决于其是否被依法剥夺了政治权利。以下是详细分析:

  1. 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情况: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一规定明确了我国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基本条件。
    •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其目的在于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而要求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取保候审本身并不涉及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政治权利的剥夺。
    • 因此,如果被取保候审的人未被法院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并且符合年满十八周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这两个条件,那么他就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是因为取保候审只是对其人身自由的一种限制,并不影响其作为公民享有的基本政治权利。
  2. 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情况:

    • 若被取保候审的人在刑事判决中被同时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那么在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内,他将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刑罚方法,它剥夺了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的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实际操作建议:

  •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被取保候审的人希望行使其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应首先确认自己是否被剥夺政治权利。这可以通过查阅法院的判决书或相关法律文书来确认。
  • 如果被取保候审的人对自身的政治权利状况有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被取保候审的人是否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关键在于其是否被依法剥夺了政治权利。若未被剥夺,则享有;若被剥夺,则在剥夺期限内不享有。这一结论既符合宪法的规定,也体现了法律对人权的尊重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