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村里家家有开荒地为什么就我家要收回不让种”的问题,这很可能与您家土地的使用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以下是我为您详细梳理的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同时,《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也明确指出,承包经营基本农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
现在,我们来分析您家的情况:
如果您家确实存在连续两年或以上弃耕抛荒的情况:
如果您家并未弃耕抛荒,或者弃耕抛荒的时间未达到两年:
关于其他家庭未被收回土地的情况:
建议与解决方案:
综上所述,村集体收回您家开荒地的行为是否合法,主要取决于您家土地的使用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您对此有疑问或异议,建议及时与村集体或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