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币罪名-曾新律师|法行宝
2025-11-26 刑事辩护

关于假币罪名,我国法律主要规定了以下几种,具体如下:

  1. 伪造货币罪

    • 定义:指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规,仿照货币的形状、色彩、图案等特征,使用各种方法非法制造出外观上足以乱真的假货币,破坏货币的公共信用,破坏金融秩序的行为。
    • 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条,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2.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 定义:指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行为。
    • 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 定义: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的行为。
    • 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4. 持有、使用假币罪

    • 定义: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故意持有或者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这里的“使用”是指将假币作为真货币投入流通领域,如购物、支付费用、偿还债务等。
    • 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认定标准:

  • “数额较大”通常指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
  • “数额巨大”指总面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
  • “数额特别巨大”指总面额在二十万元以上。

法律建议:

  • 如果您或他人不慎涉及假币相关行为,应立即停止并主动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争取从轻处理。
  • 在日常生活中,应提高警惕,避免接收和使用来源不明的货币,以防误收假币。
  • 若发现有人制造、贩卖或使用假币,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