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后退还行贿人,如何追缴 纪委-支鹏晖律师|法行宝
2025-04-25 刑事辩护

针对受贿后退还行贿人的情况,纪委在追缴违法所得时,通常会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一、追缴原则

  1. 违法所得应予追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这意味着,无论受贿人是否将受贿款退还行贿人,该笔财物作为违法所得,都应当依法予以追缴。
  2. 行受贿双方的对合关系:行贿与受贿属于对合犯罪,对于同一笔犯罪事实而言,行受贿双方权钱交易所涉及的财物既是行贿罪的犯罪对象,也是受贿罪的犯罪对象。因此,在追缴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双方的行为及财物的流转情况。

二、追缴步骤

  1. 调查取证:纪委在接到相关线索后,会首先对受贿行为进行深入调查,包括受贿金额、资金流向、受贿人与行贿人的关系等。通过调查取证,确定受贿事实及违法所得的数额。
  2. 确定追缴对象:在受贿人将受贿款退还行贿人的情况下,追缴对象通常为行贿人。因为此时受贿人已不再实际占有该笔财物,而行贿人则因行贿行为而获得了不当利益。
  3. 责令退缴:纪委会责令行贿人退缴违法所得。如果行贿人拒绝退缴或无法退缴,纪委可以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措施,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
  4. 追缴执行:在行贿人退缴违法所得后,纪委会将该笔财物上缴国库。如果行贿人无法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纪委还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受贿人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如责令其退赔等。

三、特殊情况处理

  1. 行贿人因被勒索而不构成犯罪:如果行贿人因被勒索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且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构成行贿罪。在这种情况下,受贿人退还的财物实际上属于行贿人的合法财产。纪委在追缴过程中,应当予以区分,避免侵犯行贿人的合法财产权。
  2. 受贿人及时退还财物不构成犯罪: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构成受贿罪。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受贿行为没有构成犯罪,但纪委仍然有权对受贿人进行纪律处分,并追缴其违法所得。

四、总结

纪委在追缴受贿后退还行贿人的违法所得时,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考虑行受贿双方的行为及财物的流转情况。通过调查取证、确定追缴对象、责令退缴和追缴执行等步骤,确保违法所得得到依法追缴,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律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