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修窗户是否应该收费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窗户的维修性质以及维修资金的来源。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窗户的维修是否属于公共部分的维修。在大多数住宅小区中,窗户如果属于楼栋的外墙面或者公共区域(如走廊、楼梯间等)的窗户,那么其维修通常被视为公共部分的维修。相反,如果窗户是业主自家的私有部分,那么维修责任则应由业主自行承担。
对于公共部分的窗户维修,其费用来源通常有两种:一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二是业主共同分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门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如果窗户的维修属于大修或中修范畴,且已经设立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那么维修费用通常可以从该资金中列支。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需要经过业主的共同决定,并达到法定的表决比例(如“双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如果短期内无法获得足够的业主表决意见,导致维修搁置,而受损的窗户又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危及业主和公共安全,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紧急情况下,物业公司有义务先行进行修复,并可以依法申请使用维修基金来支付维修费用。业委会应协助物业公司完成这一流程。
以您提供的案例为例,瞿女士和邵女士家中的玻璃幕墙(属于楼栋公共部分)因自然老化爆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物业公司虽然发起了征询意见,但同意率未达到法定要求,导致维修搁置。然而,在紧急情况下,上海一中院二审改判物业公司应当先行修复受损玻璃幕墙,并由业委会协助配合从公共维修资金账户支取维修费用。
综上所述,对于物业修窗户是否应该收费的问题,如果窗户属于公共部分且维修费用可以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那么业主通常不需要额外支付费用(除非维修资金不足或未设立)。在紧急情况下,物业公司有义务先行修复,并依法申请使用维修基金。如果窗户属于业主私有部分,则维修责任应由业主自行承担。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