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后,被不起诉 人的劳动合同是否受到影响-杨苗苗律师|法行宝
2025-04-24 合同纠纷

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后,被不起诉人的劳动合同一般不受影响。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相对不起诉决定的法律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相对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案件,依法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这意味着被不起诉人的行为虽然构成犯罪,但因其情节轻微,未达到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

二. 相对不起诉对劳动合同的影响

  1. 不构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四)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的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然而,相对不起诉并不等同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在《关于职工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决定用人单位能否据此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3]367号)中明确指出,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现对应条款为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不属于《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此,用人单位不能依据此规定解除被不起诉人的劳动合同。
  2. 其他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 尽管相对不起诉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但如果被不起诉人的行为符合《劳动法》或《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用人单位仍然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三. 实际工作中的考量

  • 在实际工作中,虽然相对不起诉决定本身不会直接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但用人单位可能会根据自身的规章制度、企业文化以及被不起诉人所犯罪行的性质、情节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如果被不起诉人的行为与工作性质密切相关,或者给用人单位带来了负面影响,用人单位可能会采取其他管理措施,如调岗、降薪或进行内部纪律处分等。

我建议:被不起诉人在收到不起诉决定后,应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说明情况,并积极配合用人单位的调查和处理。同时,用人单位也应根据法律法规和自身规章制度,合理行使管理权,确保劳动合同的合法履行。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