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记不动产如何执行-孙晓峰律师|法行宝
2025-11-20 房产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未登记不动产如何执行”的问题,这通常涉及到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对未经不动产登记的建筑如何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以下是根据平湖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平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涉及未经不动产登记建筑等问题调查、认定和处理办法》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一、适用范围

该办法主要适用于经市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不动产登记的建筑、不动产权利人不明确的房屋、改变用途的房屋以及不计入发证面积的天井院落土地。

二、基本原则

在处理未经不动产登记建筑等问题时,应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程序合法和结果公开的原则,确保处理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三、认定内容与部门

  1. 认定内容:主要包括未取得权属登记证明的建筑、不动产权利人不明确的房屋、现状用途与登记用途不符的房屋以及不计入发证面积的天井院落土地。

  2. 认定部门: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公安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属地镇街道等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的未经不动产登记建筑等问题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四、调查、认定程序

  1. 摸底登记: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范围确定并公布后,会组织对未取得权属登记证明的建筑等进行摸底登记,并做好测绘、留存影像及图片资料,固定证据,提供详细清单。

  2. 公示与申请: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据或证明材料,并提出申请。对于无产权关系证明、产权人下落不明等房屋,房屋征收部门会在征收范围内进行现场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3. 现场调查与勘验:房屋征收部门根据摸底情况资料,召集有关职能部门进行现场调查、勘验,收集和固定相关影像、图片等资料证据。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出具书面认定意见。

  4. 结果公示与复核:房屋认定结果经市人民政府确认后,由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范围内进行公示。申请人对认定结果存在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房屋征收部门申请复核。

五、处理标准

  1. 合法建筑认定:经城建、规划等部门审批并已建成的建筑,或1990年4月1日前已建成且建筑现状与地形测绘图或地籍测绘图所示状况一致的,可认定为合法建筑。

  2. 改变用途房屋处理:对于改变用途的房屋,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依法处理,如按照改变后的用途进行补偿或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助等。

  3. 天井院落土地补偿:对于不计入发证面积的天井院落土地,应纳入评估范围,并根据证载使用权类型对证载土地使用者予以补偿。

  4. 违法建筑处理:认定结果为违法的建筑,不予补偿。

六、法律责任

对于隐瞒事实、出具虚假证明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补偿,并依法承担责任。同时,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也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未登记不动产在房屋征收过程中的执行主要涉及到调查、认定和处理三个环节,且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