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诉讼费开具什么发票-钱建荣律师|法行宝
2025-11-18 公司事务

企业因诉讼支付的诉讼费,应由法院开具“诉讼费专用票据”(非发票),该票据可作为企业财务记账及税前扣除的合法凭证。以下从不同角度展开说明:

  1. 票据性质与开具主体
    诉讼费属于国家规费,由法院收取并开具财政部门监制的“诉讼费专用票据”(部分地区为电子票据)。该票据与增值税发票性质不同,无需企业自行申请开具,而是由法院在收讫诉讼费后直接提供。

  2. 企业财务处理

    • 记账凭证:企业可凭诉讼费专用票据将诉讼费计入“管理费用-诉讼费”科目,作为期间费用核算。
    • 税前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诉讼费属于与取得收入相关的合理支出,可在税前全额扣除,但需以法院开具的专用票据为凭证。
  3. 特殊情形说明

    • 退费情况:若诉讼费因撤诉、调解等原因部分退还,法院会开具红字票据或退款凭证,企业需同步调整财务记录。
    • 代理费与诉讼费区分:律师代理费属于服务费,需由律师事务所开具增值税发票(通常为6%税率),与诉讼费专用票据性质不同,需分别处理。

提示:若企业未收到诉讼费专用票据或票据遗失,可联系法院补开或出具证明,避免影响财务合规性。如有其他涉税或财务处理疑问,欢迎进一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