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叫人去投标中间收取区间费是否违法”的问题,结论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但通常情况下,这种行为可能涉嫌违法,尤其是当该行为符合串通投标或商业贿赂的构成要件时。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1. 若收取区间费的行为构成串通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分析:
2. 若收取区间费的行为构成商业贿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者的工作人员进行贿赂的,应当认定为经营者的行为;但是,经营者有证据证明该工作人员的行为与为经营者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无关的除外。
分析:
3. 若收取区间费的行为不构成上述两种违法情形
建议与风险提示
总之,叫人去投标中间收取区间费是否违法,需根据具体行为性质和法律法规来判断。如果您或您所在的企业面临类似问题,建议直接向我咨询,以便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分析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