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基本农田调出后必须补足吗-李开月律师|法行宝
2025-11-15 房产纠纷

您好,关于永久基本农田调出后是否必须补足的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永久基本农田一旦划定,其用途和位置就受到严格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用途。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如经国务院批准的重大建设项目、生态建设或灾毁等,可能会占用或减少永久基本农田。

在这种情况下,根据相关规定,当地人民政府或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需要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的原则,组织做好永久基本农田的补划工作。具体来说,补划的永久基本农田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数量相当:补划的永久基本农田数量要与占用或减少的永久基本农田数量相当,确保总量不减。

  2. 质量相当:补划的永久基本农田质量要与占用或减少的永久基本农田质量相当,这通常通过土壤肥力、灌溉条件、地形地貌等因素来综合评估。

  3. 布局稳定:补划的永久基本农田原则上要与现有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以保持农田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如果占用或减少的是城市周边的永久基本农田,原则上要在城市周边范围内补划,以确保城市周边农田的保护。

此外,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还会组织实地踏勘论证,对建设占用、生态建设或灾毁等占用或减少的永久基本农田和拟补划耕地的基本情况进行实地勘察,核实其空间位置、数量、质量、地类等信息,并出具论证意见。

综上所述,永久基本农田调出后是必须补足的,且补足的永久基本农田在数量、质量和布局上都要与占用或减少的永久基本农田相当。这是为了保护我国的耕地资源,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