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指导案例-安启博律师|法行宝
2025-11-15 刑事辩护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指导案例主要包括杨某过失致人死亡案、季某兵过失致人死亡案、常某A、常某B过失致人死亡案等。这些案例为我们提供了关于过失致人死亡罪认定和量刑的重要参考。

一. 杨某过失致人死亡案

  1. 基本案情:

    • 被告人杨某驾驶轻型货车至无锡市滨湖区某车库送桶装净水时,因琐事与店主吴某琴发生争执。
    • 杨某欲驾车离开,吴某琴抓住车门阻止,杨某明知吴某琴悬吊在车窗外,但轻信其会自动放手而低速行驶,最终导致吴某琴坠地受伤后死亡。
  2. 裁判要旨:

    • 法院认定杨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关键在于杨某对危害后果持否定的态度,既不希望发生被害人身体受伤的危害后果,更不希望发生被害人死亡的危害后果。
  3.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 季某兵过失致人死亡案

  1. 基本案情:

    • 被告人季某兵在与被害人汪某龙争执过程中,用装有香蕉水的桶泼洒汪某龙,导致香蕉水起火燃烧,汪某龙因高温热作用致休克而死亡。
  2. 裁判要旨:

    • 法院二审认定季某兵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而非故意伤害罪。关键在于季某兵对危害后果的发生持疏忽大意的态度,且危害后果的发生与其意志相违背。
  3. 法律依据:

    • 同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三. 常某A、常某B过失致人死亡案

  1. 基本案情:

    • 被告人常某A、常某B在回收废品时,为贪图省时省力,用长绳系住装有啤酒瓶的饲料袋从高处吊放,因操作失误导致啤酒瓶坠落砸中被害人李某致其死亡。
  2. 裁判要旨:

    • 法院认定常某A、常某B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考虑到其自首、认罪认罚及赔偿取得谅解等情节,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3. 法律依据:

    • 同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我的观点:

  • 在处理过失致人死亡罪案件时,法院会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罪过、危害后果以及案发后的态度等因素进行定罪量刑。
  • 上述案例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和法律依据,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适用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相关规定。

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