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撰写案外人执行异议中申请保全(这里主要理解为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书,因为保全通常在诉讼前或诉讼中提出,而案外人执行异议是在执行阶段提出,但核心目的是保护案外人权益,以下以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书撰写为核心进行解答)的文书时,需要遵循一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以确保申请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以下是一个详细的撰写指南:
一、标题
二、首部信息
案外人基本信息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信息
执行法院信息
三、异议请求
四、事实与理由
案外人与执行标的的关系
执行标的的错误性
原审法院裁定(如有)错误分析
五、证据材料
六、结尾
致送法院
案外人签名/盖章
日期
七、附项(如有需要)
示例片段
异议请求:
请求贵院中止对位于XXXX市XXXX区XXXX路XX号的房产(产权证号:XXXX)的执行,并确认该房产属于案外人所有。
事实与理由:
案外人于XXXX年XX月XX日与被执行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全额支付房款并实际入住至今。因被执行人原因,该房产一直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案外人已合法占有该房产,且非因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因此对该房产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权益。原审法院在未充分审查案外人提供证据的情况下,仅以未办理过户登记为由驳回案外人的执行异议,属事实认定错误。
证据材料:
1. 《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 银行转账凭证,证明案外人已全额支付房款;
3. 物业费缴纳记录及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证明案外人已实际入住该房产。
在撰写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书时,务必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尽可能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和法律依据来支持异议请求。同时,注意遵循法院的格式要求和规定,以确保申请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果情况复杂或不确定如何撰写,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