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起诉保全-杨娟律师|法行宝
2025-11-13 行政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什么是起诉保全”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起诉保全,在法律上通常被称为“诉讼保全”,它是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诉讼保全的主要目的是在诉讼过程中,确保将来作出的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从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诉讼保全可以分为两种类型:诉前保全和诉中保全。

  1. 诉前保全:

    • 定义:指在人民法院受理起诉前,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
    • 条件:
      • 必须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将驳回申请。
    • 时间限制:诉前保全必须在起诉前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且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2. 诉中保全:

    • 定义: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主动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
    • 条件:
      • 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情况,当事人可以申请诉讼中的财产保全。
      • 对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否需要提供担保,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若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而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将驳回申请人的申请。

诉讼保全的益处:

  • 一旦对方的某项财产被采取了保全措施,申请人就可以相对安心地进行诉讼。
  • 如果案子胜诉了,即使对方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也有已被保全的财产可供执行。
  • 财产保全限制了对方对财产的处分,这往往会影响被执行人的生活、生产经营,因此在权衡利弊之后,大多数被执行人会选择和解,这样既节省了时间,也顺利解决了纠纷。

诉讼保全的方法:

  • 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诉讼保全的解除:

  • 如果被申请人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 如果申请有错误,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对保全裁定的复议:

  •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全面理解起诉保全(诉讼保全)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