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交通信号规定的处罚,主要依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轻重,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闯红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九十条,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八项,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处200元罚款,并记6分。若因闯红灯导致交通事故,还可能承担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
违反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
包括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压线行驶、违规掉头等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能记1-3分(具体记分根据地方规定和违法行为类型调整)。例如,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通常记2分,压线行驶可能记3分。
不听从交通警察指挥
若现场有交通警察指挥,且指挥与信号灯、标志不一致时,应服从交警指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九十条,处200元罚款;若因此导致交通堵塞或事故,还可能承担更严重的法律责任。
行人、非机动车违反信号规定
行人或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处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的,可能扣留其非机动车。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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