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因当兵户口迁出后回来分配工作,土地被收回是否合法,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在承包期内,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通常是不能以任何理由收回村民的承包地的。这一点在《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中都有明确规定。这些法律条款强调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对农民的生活保障功能,以及农户享有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
接下来,我们针对您的情况进行具体分析。您因当兵而将户口迁出,这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可以收回承包地的特定情况。法律所规定的特定情况,通常指的是如农村户口因考学迁走,毕业后又考录为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且属于单人单户,这种情况下户口迁移者会失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村集体经济组织才可以依法收回其承包地。但您的情况并不符合这一特定条件。
此外,即使您回来后分配了工作,这并不改变您原本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也不影响您继续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除非在承包期满后,您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了新的土地承包安排,并且您未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或未获得新的承包地,否则您的原有承包地是不应被收回的。
综上所述,除非存在特定的法律情形,否则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您因当兵户口迁出后回来分配工作的情况下,收回您的土地是不合法的。如果您遇到了这种情况,建议您先与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沟通协商,了解他们收回土地的具体原因和依据。如果沟通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