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共同财产的规定-林威律师|法行宝
2025-11-09 婚姻家庭

结论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特殊情况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范围

  1.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 这包括夫妻双方在工作中获得的全部收入,如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贴以及劳务所得等。例如,一方每月的固定薪资、年终奖金或业余时间为他人提供服务所获得的收入,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 涉及夫妻共同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利润,以及股票、基金、债券等投资带来的增值或分红。比如,夫妻共同经营一家店铺所获得的盈利,或一方投资股票所获得的股息和红利。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 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如稿费、专利转让费、商标使用费等。例如,一方在婚姻期间创作了一部小说并出版,所获得的稿费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 继承或受赠的财产:

    • 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定只归一方所有,否则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一方在婚姻期间继承了父母的房产,若遗嘱中未明确表明只归该方所有,则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这是一项兜底条款,旨在适应社会经济生活的变化。包括但不限于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例如,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积攒的家具、家电等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物品。

二、夫妻对共同财产的权利

  • 平等处理权: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处理共同财产时,双方应平等协商,共同决定。例如,出售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时,必须得到另一方的同意。
  • 家事代理权:在日常生活需要范围内,夫妻任何一方均有权独立实施财产处分行为。比如,日常购买生活用品、支付水电费等家庭必要开支,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权自主决定。

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以下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一方的婚前财产;
  •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四、特别提示

  • 婚内财产协议:夫妻之间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如婚内财产协议,对共同财产的归属作出特殊约定。这些约定在发生争议时将作为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重要依据。
  • 婚内分割共同财产:在特定情形下,如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或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而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时,夫妻一方可在婚内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总结: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旨在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得到公平合理的处理。通过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权利及分割规则,为夫妻关系的和谐稳定提供了法律保障。如果您在婚姻家庭方面遇到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