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著作权规定的邻接权有-傅梅虹律师|法行宝
2025-04-21 知识产权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邻接权主要包括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广播组织权。以下是详细分析:

一. 表演者权

  • 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表明表演者身份;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被许可人以前款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方式使用作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二. 录音录像制作者权

  • 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时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被许可人出租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三. 广播组织权

  • 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复制。广播电台、电视台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不得影响、限制或者侵害他人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这些邻接权是著作权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保护了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以及广播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了他们在创作和传播过程中的权益得到充分的尊重和维护。如果您还有其他关于著作权的问题,欢迎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