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可以由妇联代为申请吗-舒进律师|法行宝
2025-11-09 侵权纠纷

您好,关于您询问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是否可以由妇联代为申请的问题,我可以给您一个详细且清晰的解答。

人身安全保护令确实可以由妇联代为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当受害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时,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即妇联)、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等都可以代为申请。

以津南法院的一个实际案例来说明:雷某与王某系同居关系,王某经常因家庭琐事殴打谩骂雷某。雷某在长期处于恐慌中选择向津南区妇联寻求帮助,妇联根据雷某的实际情况,代其向津南法院提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法院在核实案件基本情况后,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于是积极响应,开辟了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向区妇联、居委会、派出所一并送达了裁定书,以确保保护令的有效执行。

这个案例充分说明了,在特定情况下,妇联是可以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并且法院会积极响应,确保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正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遭受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除了可以自行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外,也可以向妇联等组织寻求帮助,由他们代为申请。同时,也建议您在提出申请前尽量收集相关证据,以便人民法院能够尽快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更好地保护您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