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律师案件接件日期在实习日期前,不可以做实习卷宗。
一. 实习律师的实习要求
- 根据《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第十三条,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应当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五)独自承办律师业务;……。实习律师在实习期间,并未取得正式的律师执业资格,因此不能独自承办律师业务,包括制作实习卷宗。
二. 实习卷宗的制作要求
- 实习卷宗是实习律师在实习期间,对参与的律师业务进行整理、归纳而形成的文件。其制作应当基于实习律师在实习期间真实参与的业务活动。
- 如果案件接件日期在实习日期前,那么实习律师在接件时并未开始实习,自然也无法参与该案件的处理,因此不能将该案件作为实习卷宗的内容。
三. 实习期间的业务参与
- 实习律师在实习期间,应当在指导律师的指导下参与律师业务,通过实践学习和掌握律师执业技能。
- 实习律师可以参与案件的处理过程,但应当在指导律师的指导下进行,并且不能独自承办案件。
综上所述,实习律师案件接件日期在实习日期前,由于实习律师尚未开始实习,无法参与案件的处理,因此不能做实习卷宗。我的观点是,实习律师应当严格遵守实习规定,在实习期间真实参与律师业务,并在指导律师的指导下制作实习卷宗。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