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商侵权案件赔偿谅解书的撰写及协商对象,结论前置如下:
一、协商对象的选择
在民商侵权案件中,当您希望与对方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并撰写赔偿谅解书时,首先应当明确协商的对象。一般来说,协商的对象应为侵权方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如果侵权方是个人,那么直接与其沟通即可;如果侵权方是企业或其他组织,则可能需要与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进行协商。
二、赔偿谅解书的撰写
赔偿谅解书是民商侵权案件中常见的法律文书,它用于记录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的协议,并表达受害方对侵权方的谅解。在撰写赔偿谅解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赔偿谅解书示例:
赔偿谅解书
受害方(甲方):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联系方式:XXXXXXXXXXX
侵权方(乙方):XXX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XXX,联系方式:XXXXXXXXXXX
鉴于乙方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地点实施了侵权行为,导致甲方遭受了XX损失(具体描述损失情况),现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 一、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共计人民币XX元(大写:XX元整),作为对甲方损失的补偿。
## 二、赔偿金支付方式: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XX日内,将赔偿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 三、甲方收到赔偿金后,表示对乙方的侵权行为予以谅解,并不再追究乙方的相关法律责任。
## 四、本赔偿谅解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三、注意事项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在民商侵权案件中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