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车和电动三轮车相撞的责任划分需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来确定。具体分析如下:
一. 责任划分原则
机动车之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这意味着,如果轿车和电动三轮车(在某些地区被视为机动车)相撞,责任将依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来划分。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如果电动三轮车被视为非机动车,且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轿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 实际案例理解
三. 建议与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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