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物业小区广场非机动车撞到了行人的情况下,责任的划分主要取决于事故的具体情况,包括非机动车驾驶者是否有过错,以及物业是否尽到了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非机动车驾驶者的责任
- 过错责任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如果非机动车驾驶者在行驶过程中存在过错,如超速、未注意行人等,导致撞到行人,那么非机动车驾驶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举证责任:在事故发生后,需要由受害人或相关方提供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者存在过错,才能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二. 物业的责任
- 安全保障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虽然物业小区广场并非典型的经营场所,但物业作为小区的管理者,仍应负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
- 责任判断:物业是否承担责任,关键在于其是否尽到了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例如,物业是否对小区广场进行了合理的规划和管理,是否设置了明显的警示标志,是否对非机动车的行驶进行了有效的监管等。如果物业未能尽到这些义务,导致事故发生,那么物业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三. 责任划分与承担
- 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在事故责任划分中,如果非机动车驾驶者存在明显过错,那么其应承担主要责任;如果物业也存在一定的过错,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那么物业应承担次要责任。
- 共同责任:在某些情况下,如果非机动车驾驶者和物业都存在过错,且这些过错共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那么他们可能需要承担共同责任。
综上所述,在物业小区广场非机动车撞到了行人的情况下,责任的划分需要综合考虑非机动车驾驶者的过错和物业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如果非机动车驾驶者存在过错,那么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物业也存在过错,那么物业也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