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多人多次受贿,即便都过了追诉期,在特定情形下仍有可能被定罪。具体能否定罪,需结合追诉期限的计算、是否存在追诉期限延长或中断的情形,以及是否已立案或受理等因素综合判断。
一、追诉期限的基本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犯罪的追诉期限根据法定最高刑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五年;
- 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十年;
- 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十五年;
-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期限为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追诉期限的延长与中断
追诉期限的延长: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这意味着,如果受贿行为在立案或受理前未被发现,但立案或受理后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审判,则追诉期限不再适用。
-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这一规定保护了被害人的权益,防止因司法机关的不作为而导致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制裁。
追诉期限的中断: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这意味着,如果受贿人在追诉期限内再次实施受贿或其他犯罪行为,则前罪的追诉期限将重新计算。
三、多人多次受贿的定罪问题
如果每次受贿行为均未超过追诉期限:
- 在这种情况下,每次受贿行为都可以独立构成犯罪,并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即使多次受贿行为之间存在关联或连续性,只要每次行为均未超过追诉期限,就可以分别定罪处罚。
如果部分或全部受贿行为已超过追诉期限:
-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具体分析每次受贿行为的追诉期限是否已过,以及是否存在追诉期限延长或中断的情形。
- 如果某次受贿行为在立案或受理前未被发现,但立案或受理后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审判,则该次受贿行为的追诉期限不再适用,仍有可能被定罪。
- 如果某次受贿行为在追诉期限内又实施了其他犯罪行为,导致前罪追诉期限中断并重新计算,则该次受贿行为仍有可能在新的追诉期限内被定罪。
- 如果某次受贿行为确实已超过追诉期限,且不存在追诉期限延长或中断的情形,则该次受贿行为将不再受到法律制裁。但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影响对其他未超过追诉期限的受贿行为的定罪处罚。
四、建议
- 对于受贿嫌疑人:应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法律状况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如果确实存在受贿行为,应主动投案自首,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 对于举报人或被害人:如果发现受贿行为,应及时向司法机关举报或控告。同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司法机关调查时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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