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挂证自查自纠是否需要退款”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在自查自纠阶段是否如实报告了挂证取酬的情况,并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首先,从政策层面来看,无论是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的专项治理通知,还是地方纪委监委的实际操作案例,都明确指出了对于挂证取酬行为的处理原则。这些原则强调,对于在自查自纠阶段如实报告挂证取酬行为并主动上交取酬款的人员,通常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这一政策导向旨在鼓励违规者主动纠正错误,减少社会危害。
其次,从实际案例来看,如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某局公职人员王某的案例,他因违规挂证取酬受到处分。王某在自查自纠阶段未如实报告,且在纪委监委调查时试图通过退回挂靠费来逃避责任,但最终仍被追缴了挂证费并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这一案例说明,挂证取酬行为已经发生,即使后续退回款项,也不能完全免除责任,特别是当自查自纠阶段未如实报告时。
因此,结合政策导向和实际案例,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如果在自查自纠阶段如实报告了挂证取酬行为,并主动上交了取酬款,那么根据政策导向,您可能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在这种情况下,退款是您主动纠正错误的一部分,也是符合政策要求的。
如果在自查自纠阶段未如实报告挂证取酬行为,即使后续退回了款项,也可能无法完全免除责任。因为挂证取酬行为已经发生,且您未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报告,这违反了相关政策和纪律要求。在这种情况下,退款只是纠正错误的一部分,但不足以完全抵消您的违规行为。
综上所述,挂证自查自纠时是否需要退款,取决于您是否如实报告了挂证取酬行为。如果如实报告并主动上交款项,那么退款是符合政策要求的;如果未如实报告,即使退款也可能无法完全免除责任。因此,我建议您在自查自纠阶段务必如实报告所有相关情况,并按照规定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