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后,开庭不去而将应诉状寄回法院的做法是不可取的,且通常不符合法律程序要求。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法律程序角度
在民事诉讼中,被告收到起诉状后,有义务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即应诉状),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因此不参加庭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这意味着,如果你选择不参加庭审,法院可能会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直接作出对你可能不利的判决。
实际操作角度
应诉状的提交:应诉状是你对原告起诉的回应,其中应包含你的答辩意见、证据等。但应诉状的提交并不替代你出庭应诉的义务。你仍然需要按照法院传票上的时间和地点出庭,以便在法庭上陈述你的观点和提供证据。
庭审的重要性:庭审是法院审理案件的关键环节,也是你维护自己权益的重要机会。在庭审中,你可以直接与原告对质,对原告的证据进行质证,并提出自己的证据和观点。如果你选择不参加庭审,就失去了这个重要的机会。
建议与后果
建议:我强烈建议你按照法院传票上的时间和地点出庭应诉。如果你确实无法亲自出庭,可以考虑委托律师代为出庭。律师可以代表你陈述观点、提供证据,并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后果:如果你选择不参加庭审,且没有委托律师代为出庭,法院可能会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作出缺席判决。这个判决可能对你非常不利,甚至可能导致你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总结来说,被起诉后,你应该积极准备应诉材料,并按照法院传票上的时间和地点出庭应诉。如果你确实无法亲自出庭,应该及时委托律师代为出庭,以确保你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如果你有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