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所得28万是不是一定要坐牢”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它破坏了国家的税收征管秩序,损害了国家的税收利益。对于虚开税款数额达到一定标准的,法律有明确的刑事处罚规定。
具体到您的情况,虚开税款数额为28万,这已经属于“数额较大”的范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的,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接下来,关于您提到的“补税了是否还会判刑”的问题,补税只是从轻处罚的一个情节,它并不能完全免除刑事处罚。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虚开的目的、手段、造成的后果,以及是否有自首、立功、坦白等从轻或减轻情节,还有是否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等。虽然补缴税款对量刑有一定影响,但并不能仅凭此就免除刑事处罚。
因此,对于您的情况,即便已经补缴了税款,仍然可能面临相应的刑事制裁,包括有期徒刑和罚金。当然,具体的量刑结果还需要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定。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遵守法律法规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会对个人造成严重的法律后果,还会对国家的税收征管秩序造成损害。因此,我建议您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要从事任何违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