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按照合同价的项目是否需要审定结算,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固定总价合同(包干合同)
若合同明确约定为“固定总价”,且未约定需根据实际工程量或市场价格调整,则通常无需审定结算。此类合同中,承包方已按合同价完成全部工作,发包方按约定支付即可。但需注意:
可调价格合同
若合同约定价款可随市场波动、政策调整或实际工程量变化而调整(如材料价格波动超过约定范围),则需通过审定结算确定最终价款。审定依据包括:
成本加酬金合同
此类合同中,发包方需按实际成本加约定酬金支付,必须通过审定结算确认实际成本。审定要点包括:
合同未明确约定价款调整方式
若合同对价款调整无明确约定,但履行中发生影响价款的重大变化(如工程量大幅增减),双方可协商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时,可能需通过司法鉴定或仲裁审定结算。
建议:
如有具体合同条款或案例,可进一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实际情况为您详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