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要求房屋整改是合法的。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 法律依据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或者不动产权属证书载明的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此条款明确规定了物业的使用性质不得擅自改变,必须按照规划或权属证书载明的用途使用。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八十六条:业主、使用人违反本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由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此条款明确了违反规定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法律后果,包括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以及可能的罚款。
二. 案例分析
三. 结论
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