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法条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二百八十六条。具体内容如下:
-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此外,还有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相关的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中进行了明确。这条法律不仅保护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也维护了社会秩序和经济的稳定运行。对于任何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法律都将给予严厉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