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投标章专用章 需要填写授权书吗-吴礼强律师|法行宝
2025-10-15 合同纠纷

结论前置:是否需要填写授权书,需结合具体场景判断,分以下两种情况说明:

  1. 若招标文件明确要求使用投标专用章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形式、盖章要求具有法定约束力。若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投标文件须加盖投标专用章”,而企业未刻制该章,则需通过书面授权书的形式完成合规操作:

    • 授权书需明确:授权企业其他有效印章(如公章、合同专用章)代行投标专用章职能;
    • 授权书应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授权书原件,作为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代理授权行为需以书面形式明确代理权限。
  2. 若招标文件未明确要求投标专用章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此时:

    • 企业可使用公章、合同专用章等有效印章替代投标专用章,无需额外填写授权书;
    • 但需确保投标文件其他部分(如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实务建议:即使招标文件未明确要求,也可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印章使用说明》,载明“本公司未刻制投标专用章,本文件所盖公章视同投标专用章效力”,以避免争议。

风险提示:若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盖章或提供授权文件,可能面临投标被否决的风险。建议操作前仔细核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章节,必要时可向招标人书面确认盖章要求。

如有具体招标文件条款需要解读,可直接向我提供相关内容,我将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