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非法放贷又进行虚假诉讼刑事犯罪怎样追究刑事责任-田晏泽律师|法行宝
2025-10-14 刑事辩护

行为人同时实施非法放贷和虚假诉讼行为,可能构成数罪并罚或牵连犯,需根据具体行为模式和法律关系追究刑事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1. 非法放贷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非法放贷可能涉及以下罪名:

  • 非法经营罪(《刑法》第225条):若行为人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超越经营范围,长期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放贷活动,且情节严重(如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200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累计80万元以上),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 高利转贷罪(《刑法》第175条):若行为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可能构成高利转贷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 虚假诉讼的刑事责任

虚假诉讼行为可能涉及以下罪名:

  • 虚假诉讼罪(《刑法》第307条之一):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若虚假诉讼行为同时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通过虚假诉讼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可能以诈骗罪论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3. 数罪并罚或牵连犯的处理

  • 数罪并罚:若行为人实施非法放贷和虚假诉讼行为,且两行为独立构成犯罪(如非法放贷构成非法经营罪,虚假诉讼构成虚假诉讼罪),且无牵连关系,则应数罪并罚。
  • 牵连犯处理:若两行为存在牵连关系(如非法放贷后通过虚假诉讼实现非法利益),可能按重罪处罚或从一重罪论处,具体需结合行为目的、手段与结果的关系综合判断。

4. 实务中的关键点

  • 行为独立性:需区分非法放贷与虚假诉讼是否为独立行为,或是否为同一犯罪目的下的手段与结果关系。
  • 证据收集:追究刑事责任需充分证据证明非法放贷的持续性、违法性,以及虚假诉讼的捏造事实、妨害司法秩序等要件。
  • 量刑情节:行为人是否具有自首、立功、退赃退赔等情节,可能影响最终量刑。

建议:若涉及具体案件,需结合行为模式、证据情况及司法实践综合判断。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我将结合具体案情提供详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