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新规司法重塑 财务造假时高管超额薪酬能否被追回-周定国律师|法行宝
2025-10-12 公司事务

结论:根据2025年9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第八十五条,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时,公司有权请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退回与其业绩不相匹配的超额薪酬、股权及期权,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一规定填补了此前监管实践的空白,构建了“薪酬与责任对等”的长效约束机制。

一、法律背景与条款解读

《征求意见稿》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当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或隐瞒重要事实时,公司有权请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退回与其业绩不相匹配的超额薪酬、股权及期权。这一条款的出台,旨在解决以往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件中,高管已领取的高额薪酬难以追回,导致“公司受损、高管获利”的权责失衡问题。

从法律层面看,该条款将薪酬合理性与财务真实性直接绑定,通过司法强制力实现“违法收益返还”。这不仅是对《证券法》虚假陈述责任的重要补充,更体现了司法层面对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保障决心。

二、实务操作与争议焦点

在实务操作中,条款中“合理标准”的界定可能成为争议焦点。未来需结合同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及高管过错程度综合判断。这也对上市公司薪酬考核体系的透明化提出了更高要求。上市公司需要建立完善的薪酬考核机制,明确超额薪酬的计算标准与追回程序,以确保在财务造假发生时,能够依法追回高管的超额薪酬。

三、案例分析:恒大与中植的前车之鉴

近年来,资本市场财务造假案件频发,其中恒大案例尤为典型。2024年3月,证监会对恒大地产开出41.75亿元罚单,并对许家印、夏海钧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经查明,恒大地产在2019年和2020年虚增收入和利润,且在2020年和2021年公开发行的债券引用了这些虚假财务数据,涉嫌欺诈发行。此后,恒大部分在职及离职人员陆续收到通知,要求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成退缴汇款事宜,主要针对恒大财富旗下理财产品过往的佣金收入或推荐提成,以及恒大集团总部和各地区公司高管此前部分工资奖金。

另一参考案例是中植系。截至目前,北京市警方已抓获中植系犯罪嫌疑人340余名,其中集团中高层80-90人被刑拘。此外,全国各地警方共查处中植系理财顾问700余人。北京地区对涉案理财顾问追究刑事责任未设佣金下限,配合度差者优先处理,且必须全额退佣。对于拒不退缴的,将追究刑事责任;主动退赔的,可获从轻处理。

这两个案例均表明,在财务造假案件中,高管的薪酬和利益可能受到法律的严格追责。新规的出台,将进一步强化这一趋势,使得高管在财务造假时面临更大的法律风险。

四、对上市公司的合规建议

结合《征求意见稿》的制度导向,上市公司需从以下三个维度构建合规体系:

  1. 完善薪酬考核机制:建立与财务真实性挂钩的薪酬追回预案,明确超额薪酬的计算标准与追回程序。这有助于在财务造假发生时,依法追回高管的超额薪酬,维护公司与投资者的利益。

  2. 规范融资交易文件:全面清理存量市值调整条款与保底承诺,在新发定增中强化风险提示,杜绝任何形式的变相保底。这有助于防止市场风险的不当转移,维护资源配置的市场化机制。

  3. 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修订公司章程时严格遵循反收购措施的合法性底线,保障审计委员会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与履职能力。这有助于防止控股股东滥用控制权,维护公司治理的制衡机制。

五、对市场各方的启示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唯有将合规要求内化为治理自觉,才能在新的制度框架下实现高质量发展。对于市场各方而言,这种“司法定规则、市场归本位”的制度安排,终将推动资本市场朝着更透明、更规范、更具活力的方向迈进。高管们应认识到,通过财务造假获取高薪、通过保底承诺转移风险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他们需要更加谨慎地履行职责,确保公司的财务真实性和合规性。

总结:新规的出台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时高管超额薪酬的追回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上市公司应积极完善薪酬考核机制、规范融资交易文件、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以应对新规带来的挑战和机遇。同时,市场各方也应认识到新规的重要性,共同推动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如有任何法律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