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线之上 播放量破20亿 如何界定其与 我的楼兰 的相似性及版权证据-傅文浩律师|法行宝
2025-10-11 知识产权

结论概述

《雪线之上》是否构成对《我的楼兰》的侵权,需从音乐作品著作权的核心构成要件(旋律、歌词、编曲等)及具体使用场景进行法律分析。结合新闻背景,争议焦点在于《雪线之上》是否实质性使用了《我的楼兰》的受保护表达,且是否超出合理使用范围。

法律分析维度

1. 音乐作品著作权的核心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音乐作品受保护的表达包括旋律、歌词、编曲等具有独创性的部分。其中:

  • 旋律:是音乐作品的核心独创性表达,受著作权法保护;
  • 歌词:作为文字作品,独立受著作权法保护;
  • 编曲:若具有独创性(如和声、配器等),亦受保护。

新闻背景关联:
《雪线之上》被指使用《我的楼兰》“原曲”,若“原曲”指旋律完全一致或高度相似,则可能涉及旋律侵权;若仅和弦进行或节奏相似,则需进一步分析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

2. 实质性相似的判定标准

判定两首音乐作品是否构成侵权,需从普通听众感知和专业分析两个层面综合判断:

  • 普通听众感知:若两首作品在旋律、节奏、和声等方面给普通听众造成“整体相似”的印象,可能构成实质性相似;
  • 专业分析:通过乐谱比对、音高、节奏、和声等音乐元素分析,判断是否存在“独创性表达”的抄袭。

新闻背景关联:
《雪线之上》歌词由文武可可创作,演唱由AI完成,且歌词主题与《我的楼兰》完全不同。若旋律未直接使用《我的楼兰》的独创性部分(如主旋律、标志性乐句),则可能不构成侵权;若旋律高度相似,则需进一步分析是否属于合理使用。

3. 合理使用的认定

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合理使用需满足以下条件:

  • 使用目的:为个人学习、研究、评论、教学等非商业性目的;
  • 使用比例:未实质性替代原作品的市场价值;
  • 对原作品的影响:未损害原作品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新闻背景关联:
《雪线之上》全网播放量突破20亿,若其商业成功主要依赖《我的楼兰》的旋律,则可能超出合理使用范围;若其成功源于歌词、演唱形式(AI)或主题创新,则可能不构成侵权。

4. 侵权责任的承担

若构成侵权,侵权人需承担:

  • 停止侵害:下架侵权作品;
  • 赔偿损失:根据侵权所得或权利人实际损失赔偿;
  • 赔礼道歉:若侵权行为损害权利人名誉。

新闻背景关联:
若《雪线之上》被认定侵权,其创作者、传播平台可能需承担连带责任;若未侵权,则苏柳女士的言论可能涉及对刀郎曲作价值的贬损,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热点事件延伸思考

1. AI演唱对著作权的影响

AI演唱音乐作品是否构成侵权,需区分:

  • AI训练阶段:若使用受保护音乐作品训练AI模型,可能涉及数据挖掘的合理使用问题;
  • AI生成阶段:若生成作品与原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可能构成侵权。

新闻背景关联:
《雪线之上》由AI演唱,若其演唱旋律与《我的楼兰》高度相似,则可能涉及AI生成内容的侵权问题。

2. 音乐行业版权保护的启示

  • 创作者:应加强作品登记、版权声明,及时固定侵权证据;
  • 平台:应建立版权审核机制,避免传播侵权作品;
  • 公众:应尊重原创,避免传播未经授权的音乐作品。

法律建议

  1. 权利人:若认为《雪线之上》侵权,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音乐比对,固定侵权证据,并通过诉讼或协商维护权益;
  2. 创作者:在使用他人作品时,应确保获得合法授权,或通过创新避免实质性相似;
  3. 公众:应理性看待音乐作品的市场表现,避免对创作者进行无依据的贬损。

总结

《雪线之上》是否构成对《我的楼兰》的侵权,需从旋律、歌词、编曲等核心要素的实质性相似性,以及使用目的、比例、影响等合理使用要件进行综合判断。 若您是权利人或创作者,建议进一步提供乐谱、音频等证据,以便进行更精准的法律分析。如有其他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