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酒驾被行政拘留需要给当事人出具什么文书-陈怡律师|法行宝
2025-10-11 交通事故

因酒驾被行政拘留,执法机关需要向当事人出具的文书主要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拘留执行通知书》。具体说明如下:

  1. 《行政处罚决定书》
    这是行政拘留的核心法律文书,需载明以下内容:

    • 当事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
    • 违法事实(如血液酒精含量、驾驶时间地点等);
    • 处罚依据(如《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 处罚种类及期限(如行政拘留10日);
    • 救济途径(如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和机关)。
      注意:该文书需当场交付当事人,若拒绝签收,执法人员可留置送达并记录在案。
  2. 《行政拘留执行通知书》
    此文书用于通知拘留所执行拘留,需包含:

    • 当事人信息;
    • 拘留决定书编号;
    • 拘留起止时间;
    • 执行机关签章。
      作用:作为拘留所接收被拘留人的法定凭证,确保程序合法性。
  3. 其他可能涉及的文书

    • 《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等权利;
    • 《证据清单》:若涉及扣押物品(如车辆、驾驶证),需列明证据名称及处理方式。

法律依据: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百五十条,行政处罚决定书需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并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行政拘留决定被撤销的,公安机关需及时退还被拘留人。

温馨提示:
若对文书内容或处罚程序有异议,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法律问题。